关于开展2022年度市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鉴定工作的通知
市直各参保单位、定点医疗机构:
根据《深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试行办 法》(漂医保〔2019〕50号)相关文件精神,为减轻参保职工的 门诊医疗费用负担,保障患有慢性病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待遇,经研究决定,将于近期开展2022年度市直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 的鉴定工作,为使鉴定工作顺利进行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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终审:漯河市第四高级中学